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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公租房申请攻略!满足这些条件可以申请

发布时间: 2020-01-20 08:02:37

来源: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分类: 本地楼市


公租房帮助城市很多住房困难的群体解决了居有所居问题。就安庆城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1584政风行风”热线主持人现场采访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玉。


原文如下:


主持人:公租房帮助城市很多住房困难的群体解决了居有所居问题。金副局长,请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我市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好吗?


金  玉:好的。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安庆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安庆市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中,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不含20平方米)。

(二)在棚户区改造征迁中拆迁面积较小,无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的拆迁安置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被征迁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不含60平方米),且为家庭唯一住房;


2.辖区政府(含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认定的经济困难家庭。

(三)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人才管理部门引进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各类人才;


2.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3.有正常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四)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有市区户籍或已取得本市居住证;


2.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3.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


4.须有人社部门的招录(聘用)或用人单位的招录(聘用)证明,有正常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五)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户籍不在本市市区,已取得本市居住证;


3.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4.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以上(含)劳动(聘用)合同,同时有正常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六)享受优先配租的特殊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相应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租房申报材料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安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车辆、公积金、经营法定人(营业执照)证明;


5.申请人同意核查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书面声明。

(二)在棚户区改造征迁中拆迁面积较小,无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的拆迁安置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安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家庭棚户区改造征迁协议;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5.辖区政府(含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经济困难家庭证明;


6.申请人同意核查其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书面声明。

(三)引进人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安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


5.申请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6.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对入住职工申请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的担保书;引进人才应提供人才管理部门引进或认可证明、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新就业职工应提供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证明、证书。

(四)享受优先配租公租房的特殊家庭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市场化租赁


主持人:在满足市区保障群体入住公租房的情况下,仍有住房困难的群众能否申请公租房?


金  玉:市区保障人群在“应保尽保”之后,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房源有剩余的,由市住建局统筹安排,实行市场化租赁。具体实施:


一、申请方式

市区公租房市场化租赁采取通过公租房网上租赁平台,由申请人线上申请,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皖河农场)线上线下同步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已取得本市居住证;


2.申请人和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安庆市区范围无住房;


3.根据市场化租赁房源数量,优先对有承租需求的市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租赁,再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住户租赁。

三、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由申请人登陆安庆市住房租赁系统(简称系统),按要求上传基础资料并提交申请,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报至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目前,该系统正在调试阶段。


2.审核。社居委、街道办事处和各区(经开区管委会、皖河农场)住房保障部门依次审核申请人资料原件,并由街道办事处及各区(经开区管委会、皖河农场)住房保障部门在系统内线上审核申请人资料,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对资料不全、存在错误、模糊不清等情况的,将在系统中予以退回并注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家庭,在系统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备案。公示期满后,由各区(经开区管委会、皖河农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审批,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报送市住建局备案。

四、配租流程


1.房源分配。市住建局根据每批次公租房房源分布情况及申请人的意愿,采用系统线上摇号的方式进行房源分配。


2.配租。申请人在抽到房源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上办理签约手续并缴纳房租及保证金,对未按期办理签约手续或未足额缴纳租金的住户,将收回房源并再次进行分配。


3.办理入住手续。市住建局委托的运营机构负责与配租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租赁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根据市区房源情况再行续签。

五、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确认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通知》(安价费[2018]34号)文件,我市市区公租房市场化租赁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基准价为7元/平方米·月。具体执行标准结合住房地段、楼层、朝向、装潢系数测算房租,并根据住房租赁市场价格情况,动态调整租金。

六、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机制。自愿退出公租房的承租户需在系统上提交退出申请并按合同约定在10日内退出房源,同时缴清公租房租金和相关费用,运营机构负责收回并查验住房。


2.强制退出机制。各区(经开区管委会、皖河农场)住房保障部门将定期核查公租房市场化租赁承租户的租赁行为及相关情况,并通知不符合资格的承租户,承租户在接到清退通知的3个月内必须退出公租房,同时缴清公租房租金和相关费用。公租房运营机构负责查验房源并督促其退出公租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搬迁的,运营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可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主持人:金副局长,如果听众朋友们仍有一些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问题,还没来得及与您直接交流的,大家还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及时了解或反映相关问题呢?


金  玉:听众朋友们可以拨打房产交易业务咨询号码:5593900房地产市场监管投诉号码:5500789二手房房票资金结算平台号码:5591008对于市民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负责任地给予处理和答复,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予以关注和监督。


责任编辑: 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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