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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秦潭湖附近地块详规出炉!多为二类住宅用地

发布时间: 2023-11-30 09:58:58

来源: 楼盘网综合整理

分类: 楼周刊


   近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秦潭湖附近详细规划,涉及地块分别为:YJ10单元0801~02、0901~03、1001~07和YJ10单元1301~02、1401~03、1501~06,多为二类住宅用地,同时配套有商业和酒店, 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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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J10单元0801~02、0901~03、1001~07地块东至秦潭路,南至迎宾东路,西至港口路,北至阳光路。规划范围约为71.10公顷,规划用地总面积约为48.06公顷,周边城市道路、绿地水系面积约为23.04公顷。

其中:

  YJ10-0801地块东至天竺路,西至映湖路,南至翠微路,北至阳光路,用地面积约为4.78公顷;

  YJ10-0802地块东至天竺路,西至映湖路,南至迎宾东路,北至翠微路,用地面积约为5.49公顷;

  YJ10-0901地块东至天竺东路,西至天竺路,南至翠微路,北至阳光路,用地面积约为8.60公顷;

  YJ10-0902地块东至规划住宅用地,西至天竺路,南至迎宾东路,北至翠微路,用地面积约为3.08公顷;

  YJ10-0903地块东至天竺东路,西至规划小学,南至迎宾东路,北至翠微路,用地面积约为5.65公顷;

  YJ10-1001地块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天竺东路,南至翠微路,北至阳光路,用地面积约为9.78公顷;

  YJ10-1002地块东至闲庭路,西至天竺东路,南至迎宾东路,北至翠微路,用地面积约为4.75公顷;

  YJ10-1003地块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南至规划住宅用地,北至翠微路,用地面积约为0.25公顷;

  YJ10-1004地块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闲庭路,南至迎宾东路,北至翠微路,用地面积约为4.46公顷;

  YJ10-1005地块东至秦潭路,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南至迎宾东路,北至翠微路,用地面积约为0.39公顷;

  YJ10-1006地块东至秦潭路,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南至翠微路,北至阳光路,用地面积约为0.41公顷;

  YJ10-1007地块东至规划住宅用地,西至天竺东路,南至翠微路,北至规划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为0.42公顷;

    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YJ10-08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08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09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0902地块:中小学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YJ10-0903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0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0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003地块: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YJ10-1004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005地块:公园用地,绿地率≥65%。

  YJ10-1006地块:公园用地,绿地率≥65%。

  YJ10-1007地块:商业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建筑退让

  1、新建建(构)筑物后退迎宾东路、阳光路、翠微路、天竺路、天竺东路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5米, H>24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20米。

  2、新建建(构)筑物后退映湖路、闲庭路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60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0米, H>60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5米。

  3、新建建(构)筑物后退绿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 H≤24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5米;24米24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15米。

  4、新建建(构)筑物退让现状建筑要满足《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

  5、围墙及附属物后退迎宾东路、阳光路、翠微路、天竺路、天竺东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后退映湖路、闲庭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后退绿线距离不小于1米。

  6、围墙及附属物退让道路的区域内应作为景观绿化带,不得做停车,并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进行景观设计;围墙建设形式满足《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

  停车位配建

  1、住宅按照机动车≥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1.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2、小学、幼儿园按照机动车≥1.2车位/100名师生,非机动车≥20车位/100名师生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另在临近道路一面用地范围内退让出不少于每班0.8个停车位。

  3、新建住宅项目应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集中设置,集中管理,并配备不低于电动车停车位总数25%的充电设施。公共建筑应按不低于机动车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4、其他类型停车配建按《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开发引导

  1、临迎宾东路、秦潭路、阳光路的居住建筑应进行公建化处理;建筑外墙所有空调机位应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或者设置遮蔽措施,不得外漏,临街建筑应整体采用封闭阳台形式。

  2、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市住建局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及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道路系统控制

  规划地块道路交通主要依托现状的迎宾东路、秦潭路、港口路以及规划映湖路、翠微路、天竺路、天竺东路、闲庭路。迎宾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秦潭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港口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

  道路竖向设计:依据现状及规划道路标高确定,路面高程在12.01-14.95米(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高程)之间。


      YJ10单元1301~02、1401~03、1501~06地块规划范围东至秦潭路、西至映湖路、北至迎宾东路、南至秦潭湖公园。总规划面积约为70.98公顷,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2.11公顷,周边城市道路、绿地水系面积约为18.87公顷。其中:

  YJ10-1301地块东至天竺路,西至映湖路,南至秋月路,北至迎宾东路,用地面积约为5.62公顷;

  YJ10-1302地块东至天竺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南至秦潭湖公园,北至秋月路,用地面积约为7.89公顷;

  YJ10-1401地块东至湖光路,西至天竺路,南至秋月路,北至迎宾东路,用地面积约为3.98公顷;

  YJ10-1402地块东至天竺东路,西至湖光路,南至秋月路,北至迎宾东路,用地面积约为3.90公顷;

  YJ10-1403地块东至天竺东路,西至天竺路,南至秦潭湖公园,北至秋月路,用地面积约为10.56公顷;

  YJ10-1501地块东至闲庭路,西至天竺东路,南至秋月路,北至迎宾东路,用地面积约为4.26公顷;

  YJ10-1502地块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闲庭路,南至秋月路,北至迎宾东路,用地面积约为3.47公顷;

  YJ10-1503地块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天竺东路,南至秦潭湖公园,北至秋月路,用地面积约为11.12公顷;

  YJ10-1504地块东、北至规划住宅用地,西至闲庭路,南至秋月路,用地面积约为0.54公顷;

  YJ10-1505地块东至秦潭路,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南至秋月路,北至迎宾东路,用地面积约为0.32公顷;

  YJ10-1506地块东至秦潭路,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南至秦潭湖公园,北至秋月路,用地面积约为0.45公顷;

  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YJ10-13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3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401地块: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YJ10-1402地块: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YJ10-1403地块: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YJ10-1501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5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503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YJ10-1504地块:幼儿园用地,容积率≤0.6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8米。

  YJ10-1505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65%。

  YJ10-1506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65%。

  建筑退让

  1、新建建(构)筑物后退迎宾东路、秋月路、天竺路、天竺东路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5米, H>24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20米。

  2、新建建(构)筑物后退映湖路、湖光路、闲庭路道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60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0米, H>60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5米。

  3、新建建(构)筑物后退绿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 H≤24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5米;24米24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15米。

  4、新建建(构)筑物退让现状建筑要满足《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

  5、围墙及附属物后退迎宾东路、天竺路、天竺东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后退映湖路、湖光路、闲庭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后退绿线距离不小于1米。

  6、围墙及附属物退让道路的区域内应作为景观绿化带,不得做停车,并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进行景观设计;围墙建设形式满足《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

  停车位配建

  1、住宅按照机动车≥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1.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2、配套商业按照机动车≥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4.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3、幼儿园按照机动车≥1.2车位/100名师生,非机动车≥20车位/100名师生配建停车位。

  4、新建住宅项目应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集中设置,集中管理,并配备不低于电动车停车位总数25%的充电设施。 公共建筑应按不低于机动车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5、社区服务设施停车配建按《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开发引导

  1、临迎宾东路、秦潭路的居住建筑应进行公建化处理;建筑外墙所有空调机位应与建筑立面统一设计或者设置遮蔽措施,不得外漏,临街建筑应整体采用封闭阳台形式。

  2、1403地块内建设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酒店。

  3、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市住建局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及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道路系统控制

  规划地块道路交通主要依托现状的迎宾东路、秦潭路、港口路以及规划映湖路、湖光路、天竺路、天竺东路、闲庭路。迎宾东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秦潭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港口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

  道路竖向设计:依据现状及规划道路标高确定,路面高程在11.88-15.4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之间。

参考价格:参考均价6500元/㎡

楼盘地址:安庆市经开区秦潭湖东侧

楼盘电话:400-818-0066 转 03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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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anqing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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